关于实施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5-23 发布机构:402881840ee163cb010ee215ae480003
市区各客运出租汽车公司:
为加快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步伐,改变目前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老旧、技术状况不良、安全隐患多的现状,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5〕7号、市交通局《关于调整市区部分客运出租汽车更新有关规定的通知》(金市交〔2005〕44号)文件精神,以及 一、适用范围
市区原有的616辆客运出租汽车(2004年投放的180辆除外)。
二、提前更新优惠政策调整
1、提前更新的客运出租汽车的优惠政策调整为:按8年经营期计算,退还未使用年限的有偿使用金后,再给予未使用年限有偿使用金的5%的优惠。提前更新的时间计算,精确到半年,不足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金额按四舍五入精确到拾元(计算公式详见附表一)。
3、从 二、更新车型
必须是出厂新车,车型确定为:
1、东风雪铁龙爱丽舍VIP;
2、上海大众桑塔纳3000型;
3、一汽大众宝来;
4、北京现代索纳塔。
三、更新许可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出租汽车条件;
2、经营许可核定期限未满;
3、无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服务质量事件和无重、特大负全责的交通行车事故;
4、无严重违章违法经营行为;
5、符合本规定第二条更新车型要求;
6、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7、车身颜色采用2004年行业规定的新标色;
8、安装行业规定的新顶灯。
四、更新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受理部门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办证中心(双溪西路589号)递交申请报告,附《道路运输证》原件、身份证、行驶证复印件等申报材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2、受理部门根据许可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材料符合要求,签发《道路运输证》待理证,予以受理。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当面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
3、受理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予以许可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凭旧车的去向证明(原件)和有偿更新价款缴纳联系单到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财务科缴纳有偿使用金。
5、经营者凭《道路运输证》待理证、旧车的去向证明(原件)、新车行驶证和有偿使用金缴纳发票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换发新车《道路运输证》。
五、其他
本规定从下文之日开始实施。
附件:1、车辆更新实际应缴纳有偿使用金表
2、已更新出租汽车的退还金额表
二OO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1
车辆更新实际应缴纳有偿使用金表
提前更新时间
缴纳金额
提
56060元
60000元
提前1.0年
52130元
60000元
提前1.5年
48190元
60000元
提前2.0年
44250元
60000元
提前
40310元
40310元
提前3.0年
36380元
36380元
提前3.5年
32440元
32440元
提前4.0年
28500元
28500元
提前4.5年
24560元
24560元
提前5.0年
20630元
20630元
提前5.5年
16690元
16690元
提前6.0年
12750元
12750元
6.5年
8810元
8810元
提前7.0年
4880元
4880元
注:计算公式为:实际缴纳的有偿使用金=6万元-(每年有偿使用金7500元+每年优惠额375元)×提前更新年限
附件2
已更新出租汽车的退还金额表
|
提前更新时间 |
原有偿使用费 |
新有偿使用费 |
退还金额 |
|
提前0.5年 |
58500 |
56060元 |
2440 |
|
提前1.0年 |
57000 |
52130元 |
4870 |
|
提前1.5年 |
55500 |
48190元 |
7310 |
|
提前2.0年 |
54000 |
44250元 |
9750 |
|
提前2.5年 |
52500 |
40310元span> |
12190 |
|
提前3.0年 |
51000 |
36380元 |
14620 |
|
提前3.5年 |
49500 |
32440 |
17060 |
|
提前4.0年 |
48000 |
28500元 |
19500 |
|
提前4.5年 |
46500 |
24560元 |
21940 |
|
提前5.0年 |
45000 |
20630元 |
24370 |
注:计算公式:应退还金额=原有偿使用金-调整后有偿使用金